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、用药贵问题,贯彻落实好国家、省、市关于药品集中采购改革的工作部署,岳西县医保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充分发挥药品耗材管理机构的作用,实施药品集采改革,推动集采药品落地惠民。
强化部署,增强政策“推动力”。一是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积极上报集采中选药品需求量。全年完成了第三批至第六批、第一批次年和第二批次年等6个批次、148个品规药品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。二是充分发挥采购平台审核功能,规范药品采购行为。每月对24个乡镇卫生院提交的采购计划及时进行审核,提醒同品种、同规格药品优先采购、使用集中采购药品。三是通过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座谈、现场培训、微信推送学习材料等多种方式,加深政策理解,提高业务技能,确保完成药品集采任务。
强化落实,增强监管“约束力”。一是依据安徽省药品监管平台信息系统各功能模块,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量完成情况及中选企业供应、配送情况进行跟踪监测,定期汇总集采药品采购执行情况。二是定期通报县辖区内医疗机构集采药品采购进度、完成率情况,督促在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完成集采任务。三是将药品集采改革执行情况列入医疗机构年度综合考核内容。通过对药品集采规定、控制药品费用、落实集采政策、落实价格改革政策全面进行考核,并将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拨付挂钩。四是以医保基金监管包保督查和医保业务督查工作为契机,深入各医疗机构全面了解集采药品使用和医保支付标准落实情况,督促临床医生积极主动向就诊患者介绍、使用集采药品,提高集采药品的使用率。
强化激励,增强执行“自觉力”。一是为了减轻医疗机构和药企货款结算压力,县医保局根据各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和中选价格进行测算,以约定采购金额的30%进行预付,作为公立医疗机构向企业支付药品采购款的周转金。截至目前县医保局共拨付集采预付基金115.6万元。二是落实国家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,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和中选价格、医保基金实际报销比例、集采通用名药品参保患者使用量占比等因素,结合其执行国家集采药品情况考核结果,确定结余留用比例,精准测算结余留用金额,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。目前我县第一批国家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金额51.29万元已拨付到位,提升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积极性。(撰稿人:黄卫 审稿人:王珍 签发人:王国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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